这句流传千古、动人心魄的诗句,凝练了对爱情矢志不渝的极致追求。它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着特定的出处、人物和象征意义。围绕这句话,我们可以探究它到底是什么,它源自何处,为什么使用特定的意象,以及其中蕴含的情感有多么深重。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是什么?
从字面上看,这句话由两个相对独立的意群组成,通过对仗的方式连接在一起:
得成比目何辞死?
愿作鸳鸯不羡仙。
第一个意群:“得成比目何辞死”——如果能够成为比目鱼(一种传说中必须成对游弋,形影不离的鱼),又怎会推辞或畏惧死亡呢?这里的“比目”是一种象征,代表着紧密相依、永不分离的状态。通过反问“何辞死”,强调了对这种相依状态的珍视胜过生命本身。
第二个意群:“愿作鸳鸯不羡仙”——宁愿(来世)化作鸳鸯(一种常被视为成双成对、形影不离的水鸟),也不羡慕神仙的自在生活。这里的“鸳鸯”同样是爱情忠贞不渝、成双成对的象征。“不羡仙”则是通过舍弃人们普遍向往的永生和超脱的神仙境界,来衬托和强调对人间爱情的极端重视。
综合起来,这句话是一种极度浪漫、极度决绝的爱情誓言,表达了为了与爱人永远在一起,宁可牺牲生命,宁可放弃成仙的机会。它将个体生命乃至神仙的逍遥都置于爱情和伴侣之下,是爱情至上理念的极致表达。
这句诗出自哪里?讲述的是谁的故事?
这句著名的诗句,完整地出自中国唐代诗人白居易的长篇叙事诗《长恨歌》。
《长恨歌》是一首深刻描绘唐玄宗李隆基与杨贵妃(杨玉环)之间爱情悲剧的杰作。诗歌从他们的相遇、恩爱、安史之乱中的逃亡、杨贵妃在马嵬坡被赐死,直到唐玄宗日夜思念、最终在虚无缥缈的仙界寻找杨贵妃的灵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爱情故事。
而“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这句诗,通常出现在诗的后半部分,是在描述唐玄宗在失去杨贵妃后,对往昔恩爱的深切回忆和哀思中,或是诗歌最后想象他们在仙界重逢,再次许下海誓山盟的场景中被引用或联想到的,它代表了他们之间那份刻骨铭心的、超越生死的感情。
在《长恨歌》原诗中,这句诗紧跟在他们当年在七夕节于长生殿对着牛郎织女星所许的誓言之后,那誓言是:“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而“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是对此誓言的进一步极致化表达,或者说是对他们感情深度的总结性描绘。它出现在诗歌接近尾声,描写方士上穷碧落、下及黄泉寻找杨贵妃魂魄,并在仙山中与她相见时,杨贵妃托方士带给玄宗的话语(或说是借杨贵妃之口重申的誓言),以此来证明两人情缘未断,生死相随的愿望永存。
为什么选择“比目”与“鸳鸯”作为爱情的意象?
选择“比目”和“鸳鸯”并非偶然,它们在中国古代文化中长期被赋予与成双成对、形影不离相关的象征意义。白居易在此运用它们,是基于这些意象在民间传说和传统认知中的固有内涵,并将其升华至表达爱情的极致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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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目:
传说中的比目鱼,又称鲽鱼或鲆鱼(尽管现代生物学对比目鱼的理解是两只眼睛长在一侧,并非必须两条鱼并排游弋),在古代文献如《尔雅翼》等中被描述为“鱼各一目,得而合之,乃能行”。也就是说,传说认为比目鱼是独眼的,需要两条鱼身体相合、并排游动才能看清方向,才能行动。这种“合体”才能生存和行动的设定,天然地象征着个体的不完整和对伴侣的绝对依赖与不可分离。“得成比目”意味着达到了一种完全融合、不可分割的亲密状态,这种状态比生命本身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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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鸳鸯:
鸳鸯是现实中存在的一种水鸟,雄鸟和雌鸟羽色艳丽,常年活动时总是成双成对地出现,形影不离。古人观察到鸳鸯的这种习性,便将其视为夫妻恩爱、相伴终生的象征。它们常常在溪水边、池塘中一同嬉戏、觅食,似乎永远不会分开。因此,“愿作鸳鸯”表达了对爱情忠贞不渝、生死相随的美好愿望,希望像鸳鸯一样,永远与爱人成双成对。
白居易巧妙地结合了这两种象征“合一”和“成双”的动物,一个强调生存的依赖和融合,一个强调终生的相伴和忠诚,共同构筑了理想中爱情的极致形态。
为什么说“不羡仙”?这句话的份量有多重?
“不羡仙”是整句话中情感份量最重的部分之一,它直接体现了这份爱情誓言的超越性和决绝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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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在古代文化中的地位:
在中国古代,尤其是唐代及其之前,追求长生不老、得道成仙是一种普遍的文化向往,甚至很多帝王(包括唐玄宗本人在故事的后期)都曾热衷于此道。成为“仙”意味着超脱凡尘,摆脱生老病死,拥有无尽的生命和逍遥自在的能力。这是当时人们所能想象到的最高境界和最美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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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羡仙”的深意:
因此,说“不羡仙”,就等于是在说:我宁愿留在人间,宁愿承受凡人的生老病死甚至愿意为了与你相守而赴死,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放弃那个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永生和逍遥的神仙境界。这不仅仅是轻视神仙生活,更是将与爱人相守的价值提升到了比永恒生命和超脱凡尘更高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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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的份量:
这句话的份量,体现在它所进行的极端对比和取舍上。它将“得成比目/愿作鸳鸯”(与爱人永相随)与“辞死/不羡仙”(放弃生命/放弃永生和神仙境界)放在天平的两端。选择前者,意味着对爱情付出了所有可能的代价,包括生命和超脱。这种“不要江山不要命,只要有你永相随”的决绝,赋予了这句话震撼人心的力量,使其成为古代文学中表达爱情忠贞和至上的经典名句。它的份量在于其极端性和超越性,将爱情的价值推到了无以复加的高度。
这句诗在《长恨歌》原诗中是如何呈现,扮演了什么角色?
在白居易的《长恨歌》中,“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并非孤立存在,它紧密地镶嵌在诗歌的叙事结构中,尤其是在诗歌的后半部分,杨贵妃死后,唐玄宗对她的深切思念以及方士寻访杨贵妃魂魄的情节里。
诗歌写到玄宗在马嵬坡赐死杨贵妃后,日夜思念,肝肠寸断。他命方士上天入地寻找她的魂魄。方士最终在海上仙山蓬莱找到了居住在太真院的杨贵妃的魂灵。两人相见后,杨贵妃向方士转达她对玄宗的思念,并让方士带回一段信物和一句“密语”。
那句“密语”就是他们当年在长生殿所发的七夕盟誓:“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而紧接着,诗歌用一种回顾或总结的笔调,或者说是对方士所带回信息内涵的升华,写下了: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然后,在描述他们的情意之深时,引用或概括了他们内心深处的至极愿望,即: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这句话在诗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 情感的顶点:它是对玄宗与杨贵妃之间那份超越生死的爱情的最高概括和升华。
- 呼应前文盟誓:它与“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前后呼应,共同构成了两人海枯石烂、矢志不渝的爱情誓言体系。
- 解释悲剧的根源:正是因为这份情意如此深重,如此决绝,所以他们的生离死别才显得格外悲惨,《长恨歌》的“长恨”才有了深刻的情感基础。
- 赋予故事超越性:它将一个帝王与宠妃的个人悲剧,拔高到了探讨人类感情深度和永恒性的层面,使得这首诗具有了更广泛的感染力。
因此,这句话不是随意加入的修饰,而是《长恨歌》情感结构和主题表达中不可或缺的核心部分,是他们“长恨”的极致表达和根源所在。
构成这句话的意象,“比目”和“鸳鸯”,在其他文化作品中有多少类似或不同的运用?
“比目”和“鸳鸯”作为成双成对、爱情象征的意象,并非白居易首创,它们在中国悠久的文化历史中有着相当的积淀和广泛的运用,只是在《长恨歌》中被赋予了尤其深刻和动人的含义。
比目的运用:
- 在更早的文献中,“比目鱼”常作为一种奇特的生物被记载,强调其生理特征(一眼),引申出必须相合才能行动的特点。例如,先秦古籍《尔雅》中就有关于比目的记载。
- 这种“相合而行”的特性很容易被用来比喻君臣的配合、朋友的默契,当然也包括夫妻或情侣的紧密关系。例如,西晋的张载在《七命》中就有“乐比目之同心”的说法。
- 因此,白居易使用“比目”来象征爱情的不可分离,是继承了其文化传统中的“相合”含义,并将其专注于爱情领域,用“何辞死”来强调这种结合的至高价值。
鸳鸯的运用:
- 鸳鸯作为爱情和婚姻象征的历史更为悠久和普遍。《诗经》、《楚辞》中虽未明确以鸳鸯指代爱情,但它们作为水鸟的美丽形象已出现。
- 汉代以后,鸳鸯成双入对的习性被广泛注意到,并逐渐演化为夫妻和谐、相伴终生的固定象征。例如,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就有“两两归鸿字,双双瓦背栖。抬头见鸳鸯,乃知别离苦”的描写,用鸳鸯反衬离别的痛苦。
- 六朝至唐,鸳鸯作为爱情象征的地位更加稳固,常出现在诗歌、绘画、工艺品中。唐诗中多有描写鸳鸯的诗句,多用于表达相思或祝福爱情。
- 白居易使用“鸳鸯”同样是沿用了其传统的爱情象征意义,并通过“不羡仙”来极大地拔高了这种相伴的价值。
可以看出,白居易并非凭空创造了这些意象与爱情的关联,而是巧妙地运用了它们在文化中已有的基础,通过“何辞死”和“不羡仙”这样的极端表达,赋予了这些传统意象更强烈的感染力和更深刻的内涵,使得“比目”和“鸳鸯”在《长恨歌》之后,作为爱情象征的地位更加不可动摇,被后世无数的文学作品和日常表达所引用和借鉴。
这句短短十四个字,却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文化内涵和极致的情感表达。它通过对“比目”、“鸳鸯”和“仙”这些传统意象的独特运用和对比,构建了一个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的动人画面,也因此成为了中国文学史上最经典的爱情誓言之一。